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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英国公允价值评估的发展现状及启示

  
 

  2001年,欧盟通过法律规定,要求各成员国所有上市公司自200511日起,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编制合并财务报表,2001年至2004年为过渡期。

  根据了解,目前欧盟各国的7000多家上市公司已按2001年欧盟通过的法律的要求,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会计报表。由于欧盟是一个以众多国家组成的经济体,各国过去的会计基础、法律环境以及自身需求等诸多方面存在差异,所以,各国在推进采用IFRS的范围、难度等方面或多或少存在一些不同。其中,德国在欧盟中应用公允价值计量的范围是最广泛的。德国自2004年就开始进行财务转制方面的工作,所有的公司都可以采用IFRS,同时也要按照德国商法的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其中,上市公司必须采用IFRS,非上市公司可以选择使用IFRS,但没有强制性要求。在英国,2005年后开始广泛引入IFRS作为本国的会计准则,目前1600多家主板上市的公司均采用IFRS,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在实际推行IFRS过程中,那些原有会计体系与国际会计准则差异大的国家,因为其需要解决的差异要多一些,所以,在推行国际会计准则的过程中,难度要相对大一些。

  从欧盟上市公司对采用IFRS及公允价值计量的反映来看,根据一项调查,有60%以上的企业认为采用IFRS将对统一证券市场起到确立作用。在公允价值的有效性方面,许多企业表示愿意采用IFRS,但做到完全理解的比例不高,只有30%左右。在没有采用IFRS的企业中,对公允价值计量有认识的还不足50%。在这种情况下,IFRS的内容或者面向实务的应用方法,由于理解程度偏低,人们对采用IFRS还存在一定的担心,包括对公允价值计量可靠性的疑问。但随着IFRS及公允价值计量的推进,愿意选择公允价值计量的企业比重在不断增加,有些非上市公司为得到投资方的认可,也愿意主动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方式。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对欧盟统一采用国际会计准则的会计改革给予积极、有力的配合和支持,为了避免因国际会计准则自身的不断变化,影响到欧盟会计国际准则化改革的进程,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决定在200911日前不再发行新的准则,以便给欧盟留出时间稳步的推进和完成这项会计改革。

  欧盟在运用公允价值计量过程中,也遇到了诸多的问题需要解决。主要包括会计人员素质、会计信息可靠性、信息成本以及对会计信息质量和责任体系的影响等方面。

   1.对会计人员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公允价值计量客观存在专业知识上的复杂性,特别是在合并、无形资产、资产减值等领域,使会计人员面临着挑战,同时也需要了解和熟悉评估方面的专业知识。因此,德国和英国对会计人员开展了公允价值评估的大量培训。

   2.公允价值计量的可靠性问题。与历史成本相比,公允价值计量的关键是为决策提供有用和可靠的信息,而可靠性又来源于信息的真实性和计量的科学性,以及结果和程序的公允性。具体体现在公允价值计量方法的选择和应用,公允价值计量的独立性、专业性要求。独立性包括企业内部公允价值计量判断过程的独立,也包括外部专业评估的独立性,专业性则体现在计量的胜任能力要求。如果企业不能满足上述条件,公允价值的计量就存在一定的风险,并直接影响会计信息的质量。目前,英国和德国在公允价值的计量实践中,也将信息的可靠性放在首位,采用了多种途径,防止出现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

   3.公允价值计量中面临的信息成本问题。英国和德国为保证公允价值计量的信息质量和可靠性,对于一些复杂的项目和专业性要求高的项目通常要求聘请外部的独立评估,其相关的信息成本也是必须的。但所有的公允价值计量都聘请外部独立评估服务显然又存在成本过高的问题。对于存货、一般性金融工具等企业资产,通常由企业内部人员进行公允价值的计量。同时,对会计人员的公允价值计量也提出了可验证性的要求,即计量的结果是可复核的,复核方可以是内部复核,也可以聘请外部评估师进行复核,并由审计师对最终的信息披露进行鉴定。

   4.公允价值计量运用对会计信息质量及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通过公允价值计量一年多的实践,欧盟各国普遍认为,公允价值的采用,能够更好的反映企业的现时价值,为投资者和报告使用方提供更有用的决策信息,也有利于防范金融风险。另一方面,也提出不利性的影响,如公允价值的计量会对损益产生一定影响,“应计收入”原则使未实现的收益也进入到损益表,另外也会影响负债的计量。同时,损益的波动性较大,会影响企业价值的确定。

   5.公允价值运用对会计信息责任体系的影响。在考察中了解到,公允价值运用是会计、外部评估和审计人员共同参与的结果,存在着责任的分担问题,应各负其责。具体而言,会计师对公允价值的计量与披露负责,外部评估人员对评估结论的合理性负责,审计人员对公允价值的审计结论负责。由此,公允价值的运用使会计信息责任体系发生了改变,由以往的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的二维责任体系,发展成为会计责任、评估责任和审计责任构成的三维责任体系。

  欧洲上市公司按照国际会计准则规定,对公允价值计量的广泛使用,为外部的专业评估带来了很大市场,专业评估的领域涉及多方面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等。在德国和英国,对企业公允价值的计量主体没有强制性规定,可以委托外部独立的评估,也可以由企业内部进行评估,但对于复杂资产项目的公允价值计量,则通常委托外部专业机构进行独立的评估或复核。特别是在企业合并(包括PPA)、无形资产、资产减值、投资性不动产等领域,外部独立评估更能发挥专业服务的优势,在实践中,审计师会要求企业委托具有资质的外部专业评估师,以专家的身份提供服务。

   1.企业合并。IFRS 3 要求并购方在计量并购成本时使用公允价值。这里的公允价值指的是在交易时,对于既定的资产、假定的负债及并购方发行的权益类工具交换被并购方的控制权的价格,再加上可直接归因于合并交易的所有成本。同时,IFRS 3 要求在并购日,并购成本要用公允价值分配到被并购方的可确认的资产、负债和满足确认标准的或有负债(PPA),但除了那些归类为为出售而持有的非流动资产。这类非流动资产应按IFRS 5的规定,以公允价值扣除销售费用来计量。在并购中如何确定所购买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即并购成本的分配及商誉的分摊,成为外部专业评估主要服务的领域。

   2.不动产,厂场和设备。国际会计准则(IAS16“不动产、厂场和设备”规定,对于厂场设备(PPE)可以采用成本减折旧和公允价值两种计量模式,如果采用公允价值,“土地和建筑物的公允价值通常通过评估手段根据市场证据确定,该评估通常由具有专业资产的评估师进行。机器设备的公允价值通常是评估得出的市场价值。” 如果由于厂场设备的特殊性,缺乏市场证据支持,则“可以运用收益途径和重置成本途径估算公允价值。”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也在国际评估准则中专门制定了《IVA1——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导该业务的发展,并随着国际会计准则的变化不断进行调整。不动产,厂场和设备公允价值计量的专业性,也使英国、德国大量的企业委托外部独立的评估服务。

  3.无形资产。国际会计准则(IAS38规定了无形资产可用公允价值进行可靠的计量。在允许选用的处理方法中:初始确认后,无形资产应以重估价作为其账面金额。为进行重估,公允价值参考活跃的市场予以确定。重估次数应根据被重估无形资产公允价值的波动情况而定,当被重估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相差太大时,有必要作进一步的重估,有些无形资产由于重大而无规则的波动,因而需要每年进行重估。对无形资产初始确认和后续的评估,在德国和英国,也成为外部专业评估重点服务的领域。

  4.资产减值。资产减值是外部评估专业服务的重要领域之一,如《无形资产减值测试(IAS36)》,规定无形资产每年至少要测试一次。如果有外在或内部因素导致公司商誉或无形资产有减值的可能性,则无论是否达到一年期限,公司都需要自己或聘请专业人士对该项资产作出评估。减值测试的对象是带有商誉并产生现金流的单元、不确定使用年限的无形资产和尚未使用的无形资产。

  5.金融工具及金融衍生品。当金融工具没有较活跃的交易市场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的规定,并购方应使用评估后的价值。而在相关的评估中,需要考虑类似特征企业的可比金融工具的市盈率、股利和预期增长率等。针对金融衍生品的公允计量,由于具有复杂性和专业性,因此也成为外部独立评估服务的领域之一。

  国际会计准则对有些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倡导外部评估师介入(如上文IAS16号的规定),但并不规定哪些公允价值的计量必须由外部评估师承担。欧盟各国对公允价值计量中聘用外部评估师也不做硬性规定。从欧盟的实践看,外部评估师或专业评估人员的介入以及介入的领域是多种力量综合作用的结果。

  1.专业性的需求。许多会计要素比如土地、房地产、无形资产等公允价值的确定,已经是专门的专业领域,远远超出了会计人员的知识和能力范围,所以在确定这些资产的公允价值时,要么使会计人员具备专业评估人员的知识和能力,变成评估师,要么就需要借助外部评估师,需要外部评估师的介入。就前者而言,将会计行业的人员变成评估师是不现实的,也是没有意义的。所以,在确定公允价值时需要很强专业知识的领域,必须要有专业评估师或评估人员介入。这也是国际会计准则在一些公允价值计量中倡导评估专业人员介入的原因。

  2.独立性的需求。企业会计信息已远不限于为内部管理服务,在许多情况下,更多、更重要地是为外部人(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潜在的投资者、监管方等)服务,对于专业性强、复杂程度高的公允价值确定,外部人更希望和愿意看到的是独立专业评估的工作结果。在德国,上市公司如果对复杂的资产项目不聘请外部独立评估,会遭到报告使用人的质疑。而且在披露方面,是否利用了外部评估师的工作,披露要求也不一样,如果公允价值是由企业内部会计人员确定的,企业在财务报告中要充分披露公允价值计量关键的假设和方法。但如果聘请了外部独立专业评估公司进行评估,就不需要详细披露,而只需要披露专业评估师介入的程度,以及对评估方面进行的调整即可。

  3.会计人员的需求。在以历史成本计量的会计模式下,企业各种会计要素的计量都由企业内部的会计人员进行。在引入公允价值计量以后,企业会计人员必须要在公允价值的确定方面有基本的定位,哪些公允价值的计量可以自己做,而哪些需要外部评估人员做,会计人员在确定公允价值中的责任边界在哪里等。从欧盟的实践看,在决定这个定位时,会计人员主要考虑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属于会计人员能力范围内的公允价值确定,会计人员可以自己承担,而超出其能力,特别是需要会计以外专业知识的领域,则应该交由专业人士去做;二是不去承担不应该承担的责任。根据国际会计准则规定,有些公允价值的确定,可以请专业评估人员去承担,这也就意味着专业评估人员分担了部分的责任。而会计人员去做这些超出专业能力范围的工作,实际上扩大了自己的责任,所以出于对自己的保护,会计人员更愿意将一些公允价值的确定交予专业评估人员进行。由此形成了一种来自企业内部的推动力量。

  4.审计人员的需求。基于独立性的要求,审计不对同一客户提供公允价值评估服务,但审计师是公允价值计量的最终审核人。从欧盟的实践来看,对于审计师而言,如果一些需要专业评估的公允价值确定由企业内部会计人员承担,会产生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审计工作量增加,加大了对会计人员公允价值评估结果复核的工作量;二是风险和压力增大,也意味着存在问题及偏差的可能性会增大。所以审计师在一些需要专业性评估的领域,建议企业能够聘请外部独立的评估服务,在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同时,也能降低审计人员的风险。由此,产生了来自一种来自外部审计的推动力量。

  所以,在会计公允价值的确定中,外部评估师的介入以及介入哪些领域,是各种要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公允价值计量在成为会计实践以后,在操作方面,要解决两个重要的问题,一是评估方法的规范。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提出的公允价值三个层级,是对选择评估方法的指引,而不是确定公允价值的方法,获得公允价值必须要通过具体的方法,所以在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的157号公告中,已经进一步提出了确定公允价值的方法问题。二是评估程序的规范。由于公允价值的计量直接影响会计报表,对资产计价和盈利确认产生影响,如果在确定公允价值时,不同评估程序导致评估结果大相径庭,其后果不能想象。公允价值的评估方法及程序规范等是此次考察的重点内容之一。德国、英国除参照国际会计准则和美国财务准则的规定,通过自身对公允价值评估的实践,在积累的实务经验基础上,一些大型的专业机构还自发组织起来,制定了《企业合并会计中资产和负债价值计量以及在IFRS下的减值测试》。

   1.评估方法的种类

  公允价值的评估方法以PwC为例,主要采用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其中收益法包括直接现金流折现法、许可权费节省法、多期间超额利润法、增量收益法等具体方法,成本法包括更新重置成本法和复原重置成本法。

  2.评估方法的选择

  在具体评估某项资产的公允价值时,选用哪种方法要考虑公允价值的三个层次。公允价值层次将活跃市场上同一资产或负债的报价(未调整)定为最高等级(第一层次),将不可观测数据定为最低等级(第三层次)。在公允价值层次中,公允价值计量整体属于何种等级,取决于对公允价值层次有重要影响的最低等级数据。

  公允价值评估方法的选用有先后顺序。最优先考虑的是市场法,参考同样或者是类似的资产在活跃市场上的交易价格。其次考虑的是收益法,对资产未来的现金流量进行折现计算价值。当市场法和收益法都不适用时,成本法是最后的选择。对于一些重要的资产还应当同时采用多种方法去进行评估分析。评估方法的选择也要考虑诸多因素,如信息提供的充分性和可靠性等,以判断评估方法是否适用。

  通过苏格兰会计师协会的介绍,在合并公允价值计量方法的具体应用中,不动产、厂房和设备以市场价格确定公允价值;土地、建筑物(特殊厂场和设备)采用重置成本法确定公允价值;无形资产多采用收益法确定公允价值。对于金融工具,有活跃市场的采用市场法,无活跃市场的通常采用评估技术,评估公允价值。另外,英国的非上市公司公允价值计量更需要评估技术的支持,并采用评估的常用模型确定公允价值。

   1.国际会计准则有关公允价值评估的规范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在以往发布的IAS22《企业合并》中,规定了用于确定所购买资产和负债公允价值的一般指导原则。如有价证券、非有价证券、应收账款、存货、土地和建筑物、厂房和设备、诸如专利权和许可证的无形资产等。

   2.欧洲公允价值评估的规范

  考虑公允价值评估的复杂性,欧洲的一些专业机构经过协作,共同制定公允价值评估的规范,如上文提到的《企业合并会计中资产和负债价值计量以及在IFRS下的减值测试》,该规定要求参与制定的专业机构评估时参考执行,如不参照,必须说明区别和不同。从而形成了相对统一的标准。

  该规定包括六个组成部分,分别为介绍、基本原则、评估途径(方法)、企业合并中各项资产与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具体资产的减值测试和可信性检查和文件。其中,基本原则包括公允价值计量的原因、相关的价值概念等;评估途径(方法)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的应用,涉及具体方法的选择、顺序及有关要求,在收益法确定公允价值的特殊方面,还明确了有关参数的具体要求;企业合并中各项资产与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涉及无形资产、不动产厂场和设备、负债和或有负债、正商誉和负商誉的计算等;具体资产的减值测试,包括减值测试分类(涉及资产和现金产出单元的减值测试及程序、商誉的减值测试等)、测量使用价值和估算销售成本等内容。(具体内容见附件)

   3.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颁布的公允价值计量公告

  该公告进一步明确了公允价值定义:“在计量基准日,市场参与者之间进行一项资产出售或债务转移的有序交易而能够获得或需要支付的价格。”其计量的假设包括非关联的市场参与者、计量日、有序交易(公平交易)、最有优势市场或最佳利用、脱手的价格。其中, “非关联的市场参与者”突出了当判断公允价值的时候,要从市场参与者这个角度去看,而不是从个别企业的角度去看;“计量日”则强调了某个假设的时点,而非实际发生交易的时点,使公允价值建立在统一的基准日;“最有优势市场或最佳利用”提出了理性人价值最大化选择的假设,引入了评估中的概念,这既是一种假设也是评估的前提;“脱手的价格”则区别于入账价格,是一种正常的交易价格。上述假设、前提的提出及评估技术的要求,对公允价值的计量和披露产生了直接的影响。

  另外,该公告细化了评估方法(市场途径、收益途径、成本途径)的使用,并且针对每种途径,增加了以下规定:

  1)市场途径。其中,“评估技术会依靠评估师的判断,考虑计量方面的特别因素(性质和数量方面),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多方面的合理调整。市场途径的评估技术包括批量定价法。”

  2)收益途径。其中,收益途径使用了将未来的收益(例如现金流或利润)换算为单一现值(折现后的)的评估技术。这些评估技术包括现值法、期权定价模型——例如Black-Scholes-Merton方程式(封闭模型)和结合现值法的二项式模型(点阵模型)——用于计量某些无形资产价值的多时间段超额收益法。

  3)成本途径。其中,成本途径基于计算现时重新购建一项同样生产能力的资产所需花费的成本(通常称为现时重置成本)。从卖方的角度来看,资产出售价格取决于买方购建功能相同或相近的替代性资产所需花费的成本,同时考虑贬值因素的调整。贬值包括物理性磨损、功能性(技术性)贬值和经济性(外部)贬值,贬值概念比用于历史成本分配或纳税目的(基于特定使用年限)的折旧概念更广泛。 

  通过考察可以看出,如果说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是一种目标和理念的话,公允价值计量的可靠性和操作性则是对会计界的一种挑战,不仅面临着会计范畴资产、收益概念的变化,也使会计信息兼顾决策性和有效性,历史成本和公允价值的并轨也是一种务实的选择。公允价值计量不仅需要框架的引导,更越发注重实施的操作性需求,使其需要完善的规则和制度作以保障。同时,也使会计信息服务者更多的借助和利用外部的专家服务,使其更具有适时性和专业性。

  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使我们同样面临公允价值计量的思考和困惑,也需要一个逐步推进和完善的过程,在这期间,相关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成为保障公允价值计量可靠性和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基础。同时,会计领域与评估等专业领域的沟通和合作,也显得尤为重要。

  公允价值计量的专业性、独立性等需求,使其需要更多外部评估等专家的服务。其中,公允价值定义、评估方法与资产评估专业的衔接,使以财务报告为目的评估服务成为必要,公允价值计量中的难点项目也需要借助外部评估等专家的专业优势,在相关的信息披露中,一方面利用外部评估的独立性作用,可以降低企业信息披露的成本,提高会计信息公信度。另一方面,借助外部评估的服务,也可以降低会计和审计的风险。

  就德国、英国的实践经验来看,我国在公允价值计量实施过程中,基于信息披露成本和及时性要求,不可能由外部评估人员进行全部公允价值计量。除专业性强和复杂项目需要外部独立评估外,其他多数的公允价值计量,仍然由企业的财务部门负责,但企业内部进行的公允价值计量应是可复核、可验证的,复核方可以是企业内部相对独立的评估部门,也可以聘请外部的专业评估师,通过评估复核和审计师的验证,使会计信息更加具有社会公信力。

  德国、英国采用国际会计准则后,许多准则涉及公允价值的评估,其中在企业合并、无形资产、资产减值和投资性不动产等领域需要发挥外部评估的专业服务优势。

  我国新颁布的38项具体会计准则中,有24个准则涉及公允价值的计量,其中企业合并、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非货币资产交换、资产减值和投资性不动产等领域,可以充分发挥外部评估等专家的作用,有些还通过《公司法》等法律的规定,将相关的评估纳入法定评估的范围。通过不同专业领域专家的协调和配合,更好的服务于公允价值计量的需要。

       德国、英国和欧盟其他国家在公允价值的具体计量中虽然面临很多的操作性问题,但通过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为避免计量实务操作的不统一,由民间机构自发制定了具有指导性的规则。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157号公告的发布,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到了欧洲公允价值的计量,向制度化跨出了重要一步。

  我国于2007年的11日在上市公司实施新的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准则,必然会面临公允价值的操作和规范问题,公允价值计量的质量也直接影响新会计准则的实施效果。为此,可以借鉴欧洲的做法,同时结合我国的国情,由财政部制定公允价值计量的规则或指南,对公允价值定义、方法的选择和披露作出原则性的规定,规范会计人员对公允价值计量及信息披露的行为;同时由评估行业协会制定配套的《服务于会计公允价值计量(财务报告为目的)评估操作规范》,规范专业评估机构涉及对公允价值评估的服务。

       德国和英国非常重视对企业会计人员从事公允价值评估的培训,不仅有政府组织的培训,还有专业机构为其服务的企业客户提供的技术培训。

  我国在采用新会计准则的公允价值计量后,应当加大相关的专业培训,不仅针对企业的会计人员,同时要对参与公允价值评估和复核的外部评估、审计机构进行培训,通过体系化的培训,提高公允价值计量的水平,保障会计信息的质量。为企业会计准则的全面、稳健的推进提供保障,也使我国会计准则的实施效力与国际趋同,提高我国会计信息在国际上的公信力。

     考察团成员:岳公侠、赵金娥、邵荣华、冷冰、徐玉德、李挺伟

     报告执笔人:岳公侠、李挺伟

                                                                     二00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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